只在 LINE 群發了一句重話,竟讓主管成了被申訴的對象

報載某家企業的主管,在包含全部門 15 人的 LINE 群組中,因有人詢問交辦格式,這位主管回覆:「這點小事還要問?你是白癡嗎?」被當事人截圖並附上身心科的診斷證明,被判霸凌。過去被視為嚴格管理的罵人習慣,如今在 LINE 或 Teams 等公開群組留下的字眼,已成為法律上具備公開性與人身攻擊的硬傷證據。

尤其有些員工誤以為霸凌只要主觀感受不佳就能成案,導致企業的人事單位必須耗費大量資源啟動調查,處理因誤解而生的濫訴案件。有些主管因為擔心與部屬的日常摩擦也會被申訴,乾脆選擇不作為,讓企業陷入不敢管的困境。

甚至部分績效不佳或面臨考核資遣的員工,會利用新法給予申訴人的保護機制,將申訴作為拖延資遣或反擊主管的手段。企業若未在工作規則中建立反制機制,將導致職場秩序受到破壞。

這些正是 2026 年 7 月 1 日《職安法》霸凌新制上路後最寫實的縮影,過去恨鐵不成鋼的嚴厲與刀子嘴豆腐心的咆哮,在 2026 年新法下不再是管理風格的藉口,而是隨時可能炸毀企業商譽與吞下 450 萬罰單的未爆彈。

霸凌防治專法,你我必須要知道的事

根據求職網站於2022年所進行的調查,有高達72%的受訪勞工表示曾在職務執行過程中,遭遇不同形式的職場霸凌,尤其以言語暴力與精神暴力佔比最高。但由於過去法規對此定義模糊、缺乏罰則,且申訴管道往往由企業內部關門和諧處理,致使許多受害者求助無門,也讓司法實務面臨高度的舉證障礙

台灣案例

此一長期累積的制度缺口,在2024年11月爆發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職員輕生案中,演變成社會議題。尤其事件發生後,勞動部內部調查報告一度將霸凌行為輕描成立意良善,也引起社會輿論極大的憤慨,最終使得相關涉案人員請辭和免職,間接成為《職安法》增訂霸凌專章的導火線。

日本案例

尤有甚者,2026 年 4 月東京地裁判決,知名遊戲公司「S株式會社」有三名管理層,因長期言語霸凌一名女性企劃,導致其重度憂鬱,法院判賠精神損害與薪資損失共 30 億日圓(約 NT$ 6.3 億),創下日本國內類似案件賠償的歷史新高,也讓國內外企業更加重視霸凌的防範。

新法上路之後,職場霸凌防治已成為全台企業必須立即落實法規,我整理出幾點供大家參考:

  1. 企業規模分級義務:法規根據企業人數規模,設定不同強度的義務。10人以上須設申訴管道;30人以上須訂防治規範;100人以上發生事件時,必須在7日內組成調查小組,且外部專家須達二分之一。
  2. 罰鍰金額大幅飆升:雇主若知悉霸凌卻未採取法定防治、調查或協助,一般違規可處 3 萬至 75 萬元;若因霸凌致勞工發生職業病,罰鍰最高可加重裁罰至 450 萬元。
  3. 負責人條款:當霸凌加害者為公司最高負責人,如董事長、總經理時,員工可直接向地方勞工局提出外部申訴,負責人個人將面臨 1 萬至 100 萬元罰鍰,且不得由公司代付。
  4. 強制 7 日內通報登錄新法強制要求案件發生後 7 個工作日內就必須通報主管機關,這意味著企業過去內部私了、冷處理的空間已被封死。
  5. 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:新法雖以權勢關係與持續性為原則,但若涉及極端人身攻擊或公然辱罵等重大情節,即便僅發生一次亦可直接認定成立霸凌。
  6. 跨國企業的在地挑戰:在台營運的外商或跨國企業,其全球總部的反霸凌政策必須與台灣新法接軌,例如設立多語申訴管道、跨時區調查,不能僅憑總部規範規避台灣法規。

從威權到平權

當法規的重罰紅線已沒有寬限餘地時,企業與主管該如何自處?若只是一味感到焦慮害怕,往往會變成管理災難,一方面是主管為了自保而選擇不敢管的放任,另一方面則是申訴權被武器化後的勞資攻防。

新法中員工職務的必要合理範圍,帶有高度的主觀詮釋空間,導致主管可能因為懼怕被舉報,轉向不要求的防衛性管理,甚至衍生出類似「安靜解僱」的現象。「安靜解僱」指的是:主管採取冷漠、不予指導或減少工作量等手段,嚴重損害組織的活力。

實務上有些員工常將職場霸凌當作情緒性代名詞,誤以為只要主觀感受不佳,或是對常態績效考核、工作檢討不滿即可提出申訴,造成霸凌無所不在的認知落差,大幅增加調查與溝通成本。

勞動部申明

針對此點,勞動部特別指出,職場霸凌並非只要勞工覺得不舒服就成立,必須同時滿足在勞動場所執行職務、利用職務權勢、逾越合理範圍、持續性言行、致身心危害等 五大法定要件,避免正當的管理行為被過度解讀。

更有甚者,少數員工利用新法對申訴人的保護機制,如調查期間禁止不利處分與保密規定,將霸凌申訴當作拖延資遣、談判條件或反擊主管的工具。尤其企業只要接獲申訴,包含口頭反映或匿名檢舉,就必須立即啟動保護與調查。企業若程序怠惰,有可能會挨罰 3 萬至 75 萬元,使人資與法務資源被大量消耗。

我的觀察

另外,經我長年在企業講課觀察,多數企業過度聚焦於單向的申訴管道建置,卻未在工作規則與懲戒辦法中,明確訂定惡意虛構不實申訴的懲戒條款,導致正當管理權缺乏實質的保障。

要打破這種主管噤聲、員工濫用申訴的雙重困境,我認為企業可以從制度上,重塑雙向平權、建立對等開始。

打造職場心理安全網

面對 2026 專法重罰與濫訴風險的雙重夾擊,企業防治霸凌的戰略絕非消極的防衛,而是透過制度平權,將法律上的風險轉化為治理資產。企業也應打破人資單打獨鬥的思維,建置由高階主管督導的人資、法務、職安跨部門三方協作,將不法侵害預防,納入企業治理中。

對企業主而言
  1. 遵循企業規模落實防治體制:依員工人數落實法定申訴管道、書面規範與外部專家調查小組,完備訪談筆錄並保存紀錄至少 3 年,構築面臨勞檢與行政訴訟時的法律防火牆。
  2. 工作明定惡意誣告懲戒條款:為防止少數員工將申訴權武器化,以規避績效管理,企業應於工作規則中,明確訂定惡意虛構不實申訴之認定標準與懲戒處分,包括記過、降調甚至依情節給予調職,若經調查屬蓄意造假且情節重大者,依工作規則及勞基法相關規範終止契約,確保程序對等與正當管理尊嚴。
  3. 導入員工協助方案作為安全閥:善用專業諮商資源,在爭議早期提供心理宣洩與中立調處管道,釐清因管理風格差異產生的誤解,將日常溝通摩擦,消弭於正式調查之前。
對各階層主管而言
  1. 管理軌跡強化立刻檢視日常溝通模式,業務交辦與績效檢討需留下文字、Email或系統軌跡等客觀數據,全面汰除口頭情緒性字眼,這是保護自己的最佳防線。
  2. 自我提升:參與職場霸凌防治與L.E.A.D.溝通系統培訓,精準掌握溝通語言與管理邊界。
  3. 轉為溝通影響型:可參考職場霸凌案例引以為戒,並將L.E.A.D.溝通系統用語落實在管理中,轉向尊重與支持型風格。
企業員工而言
  1. 客觀蒐證:當遭遇不當對待時,運用時間軸回憶,具體記錄人事時地物與客觀證據,而非單純情緒發洩,保護自身權益。
  2. 理性申訴:正確認識霸凌申訴要件,善用內部調處管道宣洩壓力,同時須理解申訴權的正確用法,切勿捏造事實,避免觸犯公司的濫訴懲戒條款。
  3. 平時應對:可與主管討論,平時該如何績效面談,包含次數、方式、溝通風格等,避免應誤解產生嫌隙,最終走向霸凌申訴。

職場霸凌所導致的心理困擾,會造成巨大的隱性生產力損失,重視職場心理安全,不僅能降低優秀人才流失,更能提升團隊產值與雇主品牌,且能真正建立對等、公正且永續的現代職場。

如何好好說話

案例 1:當專案面臨緊急危機時,高壓命令與溝通影響你選哪一個?

公司的核心系統突然崩潰,大客戶威脅你,一小時內不來處理就立刻解約。此時需要有人立刻支援。主管該花時間展開溝通影響,還是直接展現權威下達指令:少廢話,現在立刻照我說的做!

許多主管認為危機發生時,必須回歸威權的命令。但當主管喊出「少廢話,照我說的做」時,看似掌控全場,實則讓部屬變成被動執行的機器,一旦出錯,部屬的反應就會是:「是主管叫我這樣做的。」

我的看法是,溝通影響型的主管在危機時刻,會用最短的時間,同步嚴重性讓部屬知曉,隨即請教部屬:如果是你,你會怎麼解決?這樣的問法,會讓部屬從被動的被命令者,轉變為掌控問題的解決者。

說話之道:

核心系統崩潰,大客戶給我們 1 小時處理,如果掉了這個案子,我們部門下半年的績效就全毀了。我知道你手上有許多事,去了會耽誤你的工作進度,但這件事現在真的必須要有人處理,可不可以請你先跟客戶線上溝通一下,我也會參加,我們一起來處理。好嗎?

這樣的說法證明了,不用咆哮罵人,循循善誘,一樣能帶來執行力。

案例 2:當部屬用「你說話的方式讓我不舒服」,來抵制正當的績效要求時,主管該退讓還是硬碰硬?

主管手握客觀數據,指出部屬連續三個月績效未達標,並要求執行績效改善計畫(以下稱PIP)。部屬卻在會議上情緒失控,控訴主管:你講話太冰冷、給我極大的精神壓力,你這是職場霸凌,我要向 HR 申訴!面對公司可能面臨罰鍰與外部調查的風險,主管該為了降低法遵風險而放寬績效標準,還是堅持送 PIP?

 2026 年《職安法》霸凌專章上路後,這是許多主管最恐懼的場面。大部分的主管此時容易跌入兩個極端:一個是你少拿霸凌威脅我,績效差是事實,不簽 PIP 就走人!另一個是害怕被罰鍰與 HR 調查,嚇得撤回 PIP 或放寬標準,走向不敢管的放任。

我的看法是,主管不應把部屬的情緒感受,與組織的績效標準混為一談。部屬主觀覺得說話冰冷、壓力大,屬於感受層面;而連續三個月數據未達標,則屬於工作契約層面。

所以,溝通影響型主管可以採取雙軌處理,在感受層面上,展現同理心傾聽,哪段話讓你覺得不舒服,展現溝通誠意;但同時在工作契約層面上,堅守正當管理的底線,明確指出客觀數據未達標是既定事實,PIP 必須執行。同理感受,但不讓步標準,是現代領導的核心。

說話之道:

謝謝你願意把感受說出來,如果剛才我的措辭或眼神讓你感到冰冷或不舒服,我很抱歉,這並非我的本意。如果你認為今天的溝通已跨越合理的管理範圍,公司有公開的申訴管道,你完全有權向 HR 提出申訴,我會完全配合。但回到工作本身,這份連續三個月未達標的數據是客觀事實,PIP 不是懲罰,而是公司提供資源幫你截長補短的計畫。今天這份 PIP,我們依然需要白紙黑字按規定啟動。

這樣的說法通情達理,既能處理心情,又能解決事情,在法理上立於不敗之地。

案例 3:現代的好好說話,究竟是真心關懷部屬,還是主管自我保護的防衛性話術?

專法上路後,企業訓練主管使用「標準化、客觀、留下 Email 軌跡」的語氣溝通。表面上極其禮貌、絕不罵人,但字裡行間充滿冰冷的法律自我保護,部屬感覺像在跟律師交手,完全感受不到溫度。這種絕不踩線、零情緒、留下紀錄的溝通,真的對企業發展有好處嗎?

主管若只追求零情緒、留紀錄、不踩線,本質上還是被恐懼所驅動的管理。這種防衛性方法雖然規避了法律風險,卻也摧毀了團隊的信任與心理安全感,導致主管與員工相敬如冰,組織麻木。

我的看法是,真正的好好說話,絕不是冷冰冰的自我保護,而是建立在真心希望部屬成長上當溝通的出發點是為部屬好,語氣中自然會有溫度,而這份溫度才是激發團隊潛能與留住人才的關鍵。

我們可以多用同理與提問,主管的說話動機,不是為了要在法庭上保護自己,而是為了要在當下幫助部屬解決問題。「這項專案沒進度,你目前遇到最大的挑戰是什麼?」、「如果我們換個方式做,需要我提供什麼資源協助你?」從管理角度看,提問展現了同理心,引導部屬思考。從法律角度看,關懷與詢問在法理上絕不可能構成咆哮或人身攻擊。

說話之道:

這段時間看你每天加班到很晚,真的辛苦了。但我注意到這幾份報告的數據一直有些落差,是不是最近業務量太大,或是遇到什麼困難?我們一起來看看怎麼調整。今天我們聊完後,我會把我們討論出來的調整方案,與我能給你的資源寫成 Email 寄給你,有任何需要請隨時跟我說。

這樣的說法有同理、有提問,還能提供資源,比較能建立部屬的心理安全感。

說到底,霸凌防治專法上路之後,既不是一場勞資消長的對決,也不是主管管理權的黃昏;它是一份邀請,邀請每一家有遠見的企業,同時給予受害者法律的盾牌、給予管理者正當的邊界、並給予組織進化的引擎。當我們學會將專法裡頭的條文,昇華為組織的溫度,企業迎來的將會是一場真正健康的文化升級。

推薦觀看:《L.E.A.D.溝通系統》說書影片,我們都會說,為何還要學?